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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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听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纳标准要调整了,请问是真的吗? |
| 来信时间 | 2017-08-03 |
| 来信内容 | 听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纳标准要调整了,请问是真的吗? |
| 答复时间 | 2017-08-03 |
| 答复内容 | 告知:是真的。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开始调整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我市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80%,即413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我市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498元。选择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金额为392.64元;选择5.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金额为227.32元;享受最低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金额为136.39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金额为10.33元。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35岁以下2.2%(90.93元);36-45岁2.7%(111.59元);46岁至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3.2%(132.2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