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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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秦皇岛市医保中心交了7年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但医疗保险还没有缴够年限,请问如何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
| 来信时间 | 2017-08-11 |
| 来信内容 | 我在秦皇岛市医保中心交了7年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但医疗保险还没有缴够年限,请问如何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
| 答复时间 | 2017-08-11 |
| 答复内容 | 告知:(1)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退休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不够年限的补交490.77元每个月(2017年7月1日以后的标准),从补缴费用到账后的当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