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钱?
来信时间 2017-08-22
来信内容 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钱?
答复时间 2017-08-22
答复内容

告知: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4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甲、乙分类管理,甲类按100%、乙类按95%分别计入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0%。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

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各项基金支出合并计算,每人每年(学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