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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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
| 来信时间 | 2017-08-22 |
| 来信内容 | 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一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
| 答复时间 | 2017-08-22 |
| 答复内容 | 告知:凡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性,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 )500元,剖宫产1000元。已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待遇。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