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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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2015年我在海港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又在本小区买了一个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请问地下停车位能办理产权手续吗? |
| 来信时间 | 2017-08-30 |
| 来信内容 | 2015年我在海港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又在本小区买了一个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请问地下停车位能办理产权手续吗? |
| 答复时间 | 2017-08-30 |
| 答复内容 | 告知:地下车位不能办理独立的产权,如果购买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做附属物登记,需房屋所有人携带房屋所有权证、购买地下车位的合同及发票、房屋兑现通知书,到海港区迎宾路89号市房产分中心一楼排号交税,税额是百分之四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交税以后到三楼的3号窗口排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办理附属物登记,由现场的工作人员确认是直接在原房屋有所权证书上登记还是需要办理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办理产权登记费为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