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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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户口,我丈夫在海港区有一套房子,现在想将房本改为我的名字,请问是否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17-09-06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户口,我丈夫在海港区有一套房子,现在想将房本改为我的名字,请问是否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
| 答复时间 | 2017-09-06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可以。办理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证或者土地分割表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到房子归属地房产部门办理。房子归属海港区房产局管辖的,到迎宾路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海港区房管局窗口办理。房子归属市房管局管辖的,到迎宾路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三楼市房管局窗口办理。收取产权登记费:80元/件。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市房管局房产热线:38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