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户籍在山东,居住在天津,女友户籍在昌黎县,我与女友到昌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时因我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是15位与身份证上的18位数字不一致,工作人员不给办理,请问这是哪项政策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17-10-09
来信内容 我户籍在山东,居住在天津,女友户籍在昌黎县,我与女友到昌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时因我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是15位与身份证上的18位数字不一致,工作人员不给办理,请问这是哪项政策规定的?
答复时间 2017-10-09
答复内容

  告知:如果缺少1、9和最后1位数字,属于正常升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变更过身份证号或者出生日期有错误,需要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号码变更信或将户口本与身份证改为一致后再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