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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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的单位在市人社局为我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我在外省找到新的工作单位,请问,哪些情况能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
| 来信时间 | 2017-10-19 |
| 来信内容 | 我的单位在市人社局为我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我在外省找到新的工作单位,请问,哪些情况能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转移的流程是什么?P /P |
| 答复时间 | 2017-10-19 |
| 答复内容 | 告知:以下情况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已在外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本省不是其待遇领取地,需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至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其他政策规定需要跨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的。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时,按如下流程办理:参保人员跨统筹转出前,向转出地参保登记环节申请办理人员暂停缴费,关系转移环节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转出前进行个人欠费处理。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核对相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同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