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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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的妻子在海港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生育,请问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 来信时间 | 2017-10-20 |
| 来信内容 | 我的妻子在海港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生育,请问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 答复时间 | 2017-10-20 |
| 答复内容 | 告知:产妇有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从医院结算。如果已经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但卡还没有制出来,可以携带产妇身份证、入院通知书(加盖医院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到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18-20号窗口免费办理加急制卡,即时出卡,持加急卡到医院激活使用。如果申请人原来申请的社会保障卡已经在省厅制卡完毕,在邮寄回秦皇岛的途中,那需要以补办的方式办理加急制卡,收费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