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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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2018年9月1日,我的孩子应该上一年级了,但我想让孩子晚一年上学,请问是否可以? |
| 来信时间 | 2017-10-25 |
| 来信内容 | 2018年9月1日,我的孩子应该上一年级了,但我想让孩子晚一年上学,请问是否可以? |
| 答复时间 | 2017-10-25 |
| 答复内容 | 告知:不可以,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海港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诊断书、病历本、缴费发票等),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其他情况不得缓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