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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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开发区居民,参加的开发区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到开发区另一家单位上班,在换工作期间养老保险断交了3个月,请问能否补缴? |
| 来信时间 | 2017-10-27 |
| 来信内容 | 开发区居民,参加的开发区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到开发区另一家单位上班,在换工作期间养老保险断交了3个月,请问能否补缴? |
| 答复时间 | 2017-10-27 |
| 答复内容 | 告知:在新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可以补缴,新单位在系统内做续保即可。如果新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则不能办理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