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户口,在市人社局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请问门诊费用报销标准是多少?
来信时间 2017-11-09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户口,在市人社局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请问门诊费用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复时间 2017-11-09
答复内容

  告知: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达到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甲类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照30%比例报销,乙类费用95%进入统筹后按照30%比例报销,丙类费用不报销,异地就医降低5%。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