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户口,请问海港区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是多少?
来信时间 2017-11-09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户口,请问海港区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复时间 2017-11-09
答复内容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目前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海港区城市特困人员的标准约为858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的标准是5500元/年。详细可咨询海港区民政局低保科,电话355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