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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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户口,准备在海港区申请公租房,请问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
| 来信时间 | 2017-11-10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户口,准备在海港区申请公租房,请问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P /P |
| 答复时间 | 2017-11-10 |
| 答复内容 | 告知:申请家庭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在本市工作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注:户口未迁入秦皇岛市,但在外地已办理退休的不可在本市申请公租房),要求在我市城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人均收入4100元以下,外地户口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符合条件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报名。详情可咨询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资格审核科,电话3553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