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 标 题 | 我妻子在海港区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生育,请问应该怎么办理报销? |
| 来信时间 | 2017-11-14 |
| 来信内容 | 我妻子在海港区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生育,请问应该怎么办理报销? |
| 答复时间 | 2017-11-14 |
| 答复内容 | 告知:产妇有社会保障卡的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如已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但还没制作完成的,可携带产妇身份证、入院通知书(加盖医院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到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8-20号窗口免费办理一张加急卡,当时出卡,再携带卡到医院激活使用。如申请的社会保障卡已制卡完毕,在邮寄回秦皇岛的途中,就要以补办的方式办理加急卡,收费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