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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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缴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
| 来信时间 | 2017-11-30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缴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
| 答复时间 | 2017-11-30 |
| 答复内容 | 告知: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12月20日,如果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参保缴费的,可以在2018年1月8日—1月31日期间进行补缴。 缴纳标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特殊人群缴纳标准: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缴费标准的60%给予资助,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由民政部门进行认证。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480元以下。目前低收入家庭只针对申请保障房的人群,没有接到市民政局可以认定其他人群的通知。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经民政部门核实的个人不缴费,不用到社区登记。当地的民政部门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提供低收入家庭人员名单,医疗保险机构会按照人员名单收取参保费用。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新生儿不在缴费期出生的,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无需到社区登记);复转军人在复转后90日内办理参保。超出90日不予办理。 在校学生(含大学生)于每年的9月至10月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含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民可以关注秦皇岛市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