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今年40多岁,从2005年开始在秦皇岛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我听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满10年后就不用继续缴费并且还会按月返还到个人账户,请问缴满多少年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来信时间 2017-12-01
来信内容 我今年40多岁,从2005年开始在秦皇岛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我听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满10年后就不用继续缴费并且还会按月返还到个人账户,请问缴满多少年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答复时间 2017-12-01
答复内容

  告知:根据秦人社〔2014〕28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并且在2000年之前没有实行医保政策的还需要有连续的工龄,男20年、女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费)是终身缴费,每年150元。市外转入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原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须不少于10年,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注: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在本统筹区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  

    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有个人账户的),有退休金的以本人上年度退休金为基数,没有退休金的按照我市上年度企业平均养老金的80%作为缴费基数,每月返还比例为5%。

    详情可询问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