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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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户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请问现在开始申报了吗?申报材料是什么?申报地址在哪里?有相关咨询电话吗? |
| 来信时间 | 2017-12-26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户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请问现在开始申报了吗?申报材料是什么?申报地址在哪里?有相关咨询电话吗? |
| 答复时间 | 2017-12-26 |
| 答复内容 | 告知:现在已经开始,一、二类慢性病于每年的11月份开始申报,三类慢性病每月都可以申报。申报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以及复印件、老慢性病本(没有的不需要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期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化验单等。办理地址:户口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详情可咨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海港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稽查科,电话:355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