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www.qhd.gov.cn
无障碍
查找
无障碍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政府组成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统计
工作报告
人事任免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箱
领导信箱
阳光信访平台
民意征集
百姓留言
政务微博
新政面对面
走进秦皇岛
秦皇岛概况
魅力秦皇岛
名胜景区
旅游景区
政民互动
>
政府信箱
>
留言详情
标 题
听说11月份开始,小货车不用再办理营运证了,请问是真的吗?
来信时间
2018-01-12
来信内容
听说11月份开始,小货车不用再办理营运证了,请问是真的吗?
答复时间
2018-01-12
答复内容
告知:是真的。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4.5吨以下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汽车,可以不再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条例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