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在开发区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卡丢失期间,到医院就医时产生了门诊费用,请问如何报销?
来信时间 2018-01-19
来信内容 p我在开发区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卡丢失期间,到医院就医时产生了门诊费用,请问如何报销?/p
答复时间 2018-01-19
答复内容

  告知:手工报销门诊费用,一年只办理一次,2017年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要在2018年1月4日至10日期间办理,携带发票(附明细)、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行卡复印件,到开发区泰盛商务大厦1楼社保大厅18号窗口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