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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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石家庄户口,想在秦皇岛购买住宅,请问有限购规定吗? |
| 来信时间 | 2018-01-25 |
| 来信内容 | 我是石家庄户口,想在秦皇岛购买住宅,请问有限购规定吗? |
| 答复时间 | 2018-01-25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文件规定,2017年5月15日以前已经购买房子的可以正常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5月15日之后购买的有限购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