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某单位的职工,请问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来信时间 2018-01-26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某单位的职工,请问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答复时间 2018-01-26
答复内容

  告知:以下情况可提取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指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铺、办公、公寓等非住宅性房屋)(2)偿还购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但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非购房贷款除外)(3)离、退休(4)出国出境定居(5)职工死亡(6)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职后需要单位办理离职集中托管,集中托管两年以上才可以支取)(7)工作调度且户口迁出本市(8)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