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居民,在海港区一家企业上班,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单位不想与我续签,请问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
来信时间 2018-01-31
来信内容 我是海港区居民,在海港区一家企业上班,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单位不想与我续签,请问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
答复时间 2018-01-31
答复内容

  告知:按照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的,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超过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