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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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居民,是一名低保户,请问低保户是不是每年审核一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来信时间 | 2018-02-07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居民,是一名低保户,请问低保户是不是每年审核一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 答复时间 | 2018-02-07 |
| 答复内容 | 告知:低保户每年需要进行两次审验,居(村)委会按月进行抽查核实,每半年审核一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如果是患病人员还需要提供近期医院诊断证明、如果是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本人将材料上交辖区居(村)委会,由街道(乡镇)复审,复审合格后报海港区民政局低保科盖章,其它具体年检材料以具体要求为准。详细情况可以咨询辖区居(村)委会,或海港区民政局低保科,电话:3553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