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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根据秦价字〔2016〕33号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90%缴纳空置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