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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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4.5吨以下货车取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了吗? |
| 来信时间 | 2018-02-14 |
| 来信内容 | 请问4.5吨以下货车取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了吗? |
| 答复时间 | 2018-02-14 |
| 答复内容 | 告知:《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4.5吨以下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汽车,可以不再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从业资格证自动取消。已申请营运证的是否注销由车主自行决定,办理注销详情咨询各县区运输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