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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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参加的是市职工医疗保险,社保卡没有下发,请问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
| 来信时间 | 2018-03-07 |
| 来信内容 | 我参加的是市职工医疗保险,社保卡没有下发,请问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
| 答复时间 | 2018-03-07 |
| 答复内容 | 告知:社保卡未下发前,只能报销待遇审核期之后发生的在报销范畴内的费用。报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门诊发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到市医保中心职工结算科(主楼一楼政务分中心2-4号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报销没有时间限制。详情建议咨询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