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外地户口,以前的单位为我在秦皇岛市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目前在秦皇岛市另外一家单位工作,新单位告知因为没有办理转移手续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此情况应怎么办?
来信时间 2018-03-22
来信内容 我是外地户口,以前的单位为我在秦皇岛市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目前在秦皇岛市另外一家单位工作,新单位告知因为没有办理转移手续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此情况应怎么办?
答复时间 2018-03-22
答复内容

告知:这种情况需要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找原单位开具转移申请书六联单(单位盖章),然后去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移,转移后新单位开具合并证明,本人(或新单位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红旗路106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502室办理公积金合并。外地户口的居民在秦皇岛继续工作无法办理公积金销户,只能办理转移,如果到外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