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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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海港区有一套住房,房本上有三个人的名字,目前我想将房产出售,请问在买卖时是否有特殊要求? |
| 来信时间 | 2018-03-28 |
| 来信内容 | 我在海港区有一套住房,房本上有三个人的名字,目前我想将房产出售,请问在买卖时是否有特殊要求? |
| 答复时间 | 2018-03-28 |
| 答复内容 | 告知:买卖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因地税局窗口收取契税以家庭为单位,所以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出售房屋的房主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以上证件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房产分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缴纳契税,然后携带完税证明到三楼3号窗口排队拿号,再根据叫号情况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本上有三个人名时,必须都到场,不能代办。30个工作日出证。收费标准:非住宅550元/件,房本上从第二个人名开始,多一个名字加10元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