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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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海港区新注册了一家公司,想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请问如何办理?缴费基数是多少? |
| 来信时间 | 2018-04-24 |
| 来信内容 | 我在海港区新注册了一家公司,想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请问如何办理?缴费基数是多少? |
| 答复时间 | 2018-04-24 |
| 答复内容 | 告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全员参保。海港区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退休人员养老金(养老金)发放名册和批准退休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及账号;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1分;新参保单位审批表和承诺书1份;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到民族路亚泰对面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人单位可以加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QQ群:672916878,下载相应申请表格。 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开始调整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我市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80%即413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我市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49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5%,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7.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生育保险按本单位缴费基本的0.5%缴纳,个人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