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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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先锋里小区居民,小区内地下的自来水管冻了,请问产权如何划分? |
| 来信时间 | 2018-04-24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先锋里小区居民,小区内地下的自来水管冻了,请问产权如何划分? |
| 答复时间 | 2018-04-24 |
| 答复内容 | 告知:依据《秦皇岛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36条:公共供水设施与用户自建供水设施产权以立户总表为界,没有总水表的以墙外一米为界。总水表以外的供水设施,产权归公共的供水企业,并由其统一管理、使用和维护;总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不含总水表)产权归使用单位和个人,并由其负责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