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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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亲属在青龙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在青龙县医院进行腿部治疗,准备到北京市国家康复辅具医院住院治疗。请问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
| 来信时间 | 2018-05-04 |
| 来信内容 | 亲属在青龙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在青龙县医院进行腿部治疗,准备到北京市国家康复辅具医院住院治疗。请问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
| 答复时间 | 2018-05-04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居民需转往市外就医的,应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主管医师填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申请表》(各医院都有该表格),科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核盖章,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备案。原则上应转往市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北京市国家康复辅具医院是国家二级康复医院,建议更换一家三级以上的医院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