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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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如何就医结算? |
| 来信时间 | 2018-05-15 |
| 来信内容 | p请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如何就医结算?/p |
| 答复时间 | 2018-05-15 |
| 答复内容 | 告知: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经审批转往外地或异地居住人员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须到参保地保险机构手工结算。 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及转院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居民,住院治疗先现金垫付,治疗结束后持社会保障卡(没有的可办理社保卡加急业务)、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总清单等材料到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保险机构按转账方式对参保居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