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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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原单位为我缴纳了失业保险,请问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是怎样的? |
| 来信时间 | 2018-05-16 |
| 来信内容 | 原单位为我缴纳了失业保险,请问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是怎样的? |
| 答复时间 | 2018-05-16 |
| 答复内容 | 告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程序:(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5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按要求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2)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失业人员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原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要求用人单位告知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等相关事项。(3)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4)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如果有证的话,需要提供第二页和第六页的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证卡合一后没有证的不用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供居住地社区(村)或者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具体名称等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注:超过60天不受理)。(5)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对失业人员的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介绍信,并告知失业人员相关权利。(6)失业人员3日内持介绍信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部门报到,并按月办理申领签到手续(注:首月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应在3日内持介绍信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报到登记,次月起,失业人员可于每月的上月25日至本月10日,用手机APP“秦皇岛人社待遇资格认证”或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签到手续。),同时说明本人就业、失业状况。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按月发放。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实现再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死亡或者其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