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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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请问海港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 来信时间 | 2018-06-05 |
| 来信内容 | 请问海港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时间 | 2018-06-05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河北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价行费〔2014〕25号)第一章第四条: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即保育费和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第五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第六条:幼儿园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不得营利、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