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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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个人名下有一辆在海港区注册的机动车,保险公司没有代扣车船使用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缴纳车船使用税? |
| 来信时间 | 2018-06-28 |
| 来信内容 | 我个人名下有一辆在海港区注册的机动车,保险公司没有代扣车船使用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缴纳车船使用税? |
| 答复时间 | 2018-06-28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可携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不收现金),到海港区建国路与燕山大街交叉口北800米(紫金嘉府小区临街商业房)海港区地方税务局缴纳车船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