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青龙县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来信时间 2018-07-19
来信内容 我是青龙县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答复时间 2018-07-19
答复内容

  告知:不能报销。根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秦政办发〔2016〕39号)第五十条第五款规定: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医疗费用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