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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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听说慢性病已经取消了两家医疗机构的限制,是真的吗?如何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 |
| 来信时间 | 2018-08-08 |
| 来信内容 | 听说慢性病已经取消了两家医疗机构的限制,是真的吗?如何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 |
| 答复时间 | 2018-08-08 |
| 答复内容 | 告知:是真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两家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限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二、三类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即时结算。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须选择安置地国家统一公布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