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在海港区一家企业工作,单位为我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发生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来信时间 2018-08-15
来信内容 我在海港区一家企业工作,单位为我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发生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P /P
答复时间 2018-08-15
答复内容

  告知:可以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年/人,起付标准以上,甲类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30%支付,乙类费用95%进入统筹后按30%支付,最高限额为12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