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父亲在北戴河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心脏病,想直接去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请问是否需要办理转院手续?住院按什么比例报销?
来信时间 2018-08-21
来信内容 我父亲在北戴河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心脏病,想直接去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请问是否需要办理转院手续?住院按什么比例报销?
答复时间 2018-08-21
答复内容

  告知:未在北戴河区住院,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可以直接到市第一医院医治。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4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甲、乙分类管理,甲类按100%、乙类按95%分别计入基金支付范围。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