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海港区户口,父母是唐山市户口,想将父母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本上,请问如何办理准迁证?
来信时间 2018-08-22
来信内容 p我是海港区户口,父母是唐山市户口,想将父母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本上,请问如何办理准迁证?/p
答复时间 2018-08-22
答复内容

  告知:具有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投靠落户。可携带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申请人及投靠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到秦皇东大街49号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