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听说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出台了新政策,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来信时间 2018-09-03
来信内容 p听说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出台了新政策,请问具体是如何规定的?/p
答复时间 2018-09-03
答复内容

  告知:根据《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秦皇岛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普通停车场:(1)计时停车场:小型车2小时内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大型车2小时内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免费时间为20分钟;24小时最高收费金额小型车20元,大型车30元。(2)计次停车场:小型车3元/次,大型车5元/次。

    旅游景区停车场(含沿海线停车场):(1)计时停车场:旺季小型车10元/小时,大型车20元/小时;免费时间为20分钟;24小时最高收费金额小型车40元,大型车60元。淡季小型车5元/小时,大型车10元/小时;免费时间为20分钟;24小时最高收费金额小型车20元,大型车30元。(2)计次停车场:旺季小型车20元/次,大型车30元/次。淡季小型车10元/次,大型车20元/次。

    医疗机构内设或配套停车场:(1)计时停车场:小型车2小时内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大型车2小时内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免费时间为1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金额小型车30元,大型车40元。(2)计次停车场:小型车3元/次,大型车5元/次。

    火车站停车场:(1)计时停车场:小型车2小时内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大型车2小时内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免费时间为20分钟;24小时最高收费金额小型车40元,大型车60元。

2)计次停车场:小型车3元/次,大型车5元/次。

    说明:(1)凡实行计时收费的,医疗机构停车场免费停放1小时,其他停车场免费停放20分钟。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2)计费时段按1小时计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以此类推。(3)凡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以12小时为限,白天和夜间执行同一个标准。(4)停放服务收费可以分别采取计时、计次的计费方式,凡不具备自动化计时收费管理系统、不能显示停放时间和收费金额的停车场,一律执行计次收费。同一停车场不能同时采用计时和计次两种计费方式,计费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5)从“五一”假期开始至“十一”假期结束为旺季收费时间,其他时间为淡季收费时间。(6)停车场在非营业时间或无人值守期间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