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我是卢龙县农村户口,有两个女儿,请问申请奖励扶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信时间 2018-09-19
来信内容 我是卢龙县农村户口,有两个女儿,请问申请奖励扶助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复时间 2018-09-19
答复内容

  告知: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届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注:从2011年开始,我省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奖扶);(2)根据冀人口发〔2012〕3号文件规定:1981年5月至1989年3月期间,生育第二个女孩,妇女在生育时,年龄在26周岁以上,孩子生育间隔需要在4年以上;妇女在生育时,年龄在28周岁以上或者再婚夫妻的,不考虑生育间隔;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1989年3月20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第二个女孩,妇女生育时年龄在28周岁以上,孩子生育间隔需要在4年以上;妇女在生育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者再婚夫妻,不考虑生育间隔;2002年以后,妇女在生育时年龄在26周岁以上,孩子生育间隔需要在4年以上。(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详情可咨询卢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家庭发展股,电话:713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