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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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在海港区有一套房屋,长期未入住,由市热力总公司供暖,请问如何报停暖气? |
| 来信时间 | 2018-09-26 |
| 来信内容 | 我在海港区有一套房屋,长期未入住,由市热力总公司供暖,请问如何报停暖气? |
| 答复时间 | 2018-09-26 |
| 答复内容 | 告知:可携带房本、房主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于2018年9月30日前,到海阳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市热力总公司一楼客服大厅或燕山大街玉峰里小区37栋后身玉峰里分公司办理报停。热计量表的用户是先交费后供暖,不交暖气费则不供暖,但建议到热力公司办理报停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