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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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的孩子在海港区一家幼儿园上学,因孩子生病有一段时间没去幼儿园,请问对于退学费一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
| 来信时间 | 2018-09-28 |
| 来信内容 | 我的孩子在海港区一家幼儿园上学,因孩子生病有一段时间没去幼儿园,请问对于退学费一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
| 答复时间 | 2018-09-28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价行费〔2014〕25号文件规定:保育教育费:出勤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以下方法计算。实际在园天数为0天,不能收费;实际在园天数为1-10天,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实际在园天数为11天及以上的,按整月收取。伙食费:按天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