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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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家由市热力总公司供暖,请问2018-2019采暖季取暖收费标准?提前缴费有优惠吗? |
| 来信时间 | 2018-10-19 |
| 来信内容 | 我家由市热力总公司供暖,请问2018-2019采暖季取暖收费标准?提前缴费有优惠吗? |
| 答复时间 | 2018-10-19 |
| 答复内容 | 告知:(1)按面积收费:①居民按采暖面积收费:依据秦价工字〔2003〕313号文件规定,热电联网集中供热6.80元/㎡·月;锅炉供热6.97元/㎡·月。②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收费:依据秦价费字〔2017〕24号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计费,每平米6.80元/月。(2)按计量收费:依据秦价管字〔2013〕220号文件规定,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①居民计量收费标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基本热价(采暖面积)为2.04元/㎡·月;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基本热价(采暖面积)为 2.09元/㎡·月,计量热价为 0.158 元/千瓦时;②非居民计量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政策执行。11月5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热费的给予5%优惠;超过4月5日缴费的按日加收5‰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