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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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是海港区工人南里小区住户,10月底家里房屋出售,到市热力总公司营业厅办理停暖不予办理, 请问依据是什么? |
| 来信时间 | 2019-01-02 |
| 来信内容 | 我是海港区工人南里小区住户,10月底家里房屋出售,到市热力总公司营业厅办理停暖不予办理, 请问依据是什么? |
| 答复时间 | 2019-01-02 |
| 答复内容 | 告知:根据秦热〔2007〕34号《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关于规范热用户申请停止或恢复供热规定的请示》第二条:当年的4月5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期间是热用户申请停止或恢复供热办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