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听说从2018年12月1日起水价上调,请问上调后的收费标准?
来信时间 2019-01-14
来信内容

听说从2018年12月1日起水价上调,请问上调后的收费标准?

答复时间 2019-01-14
答复内容

  告知:三口人及以下的居民家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120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4.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120立方米(不含)至180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6.5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180立方米(不含)以上,综合水价为12.1元/立方米。如果家中人口众多,可以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增加基础用水量。低保户第一阶梯用水量免缴污水处理费,基本水价从1.03元/立方米调至1.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综合水价和普通居民相同。非居民用水上调为7.6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到28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