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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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听说自2019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将简化,请问是真的吗? |
| 来信时间 | 2019-01-31 |
| 来信内容 | 听说自2019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将简化,请问是真的吗? |
| 答复时间 | 2019-01-31 |
| 答复内容 | 告知:是真的,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泰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进行简化。具体如下:一、取消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货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1.职工办理柜面提取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个人填写提取信息(职工可从我中心网站“表格及数据下载"中自行打印填写后携带至窗口,也可向工作人员领取表格现场填写)。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现场阅读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货款按年委托提取告知书》。二、职工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货款的相关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1.职工办理“偿还本市公积金货款”的柜面提取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货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