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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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我购买了一辆新车,请问如何缴纳车船税? |
| 来信时间 | 2019-02-19 |
| 来信内容 | 我购买了一辆新车,请问如何缴纳车船税? |
| 答复时间 | 2019-02-19 |
| 答复内容 | 告知:纳税人为货车、轿车办理交通强制险时,携带购车发票,能体现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与纳税相关的信息及其相应凭证,由保险公司代扣车船税;保险公司未代扣车船税的,纳税人需携带交强险保单和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联的银行卡到办理点缴税。 秦皇岛市区内注册的机动车都可以到以下地址缴纳车船税:(1)海港区建国路332号东王岭紫金嘉府小区临街商业房,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北300米路东,咨询电话:3659397。(2)海港区迎宾路原国税征收大厅,咨询电话:5312366。(3)海港区建国路原国税征收大厅(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对面),咨询电话3917567。 |